为纵深推进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更好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以实际行动践行“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6月5日下午,苏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知敬畏守底线做表率”集中警示教育总结会,全面总结集中警示教育工作成效,推进部署警示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出席会议并讲话。苏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韦炜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
在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中,全市法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党的纪律和人民法院廉洁司法制度规定,组织到苏州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坚持问题导向进行自我检视,开展家庭助廉,引导干警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坚守廉洁司法底线、严格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推动集中警示教育走深走实,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进一步树立,践行廉洁自律规范的自觉性明显增强。通过准则条例专题学习、支部书记上专题廉政党课,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牢记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和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把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刻印在心;通过组织学习省法院编印的《违纪违法案例选编》、走入苏州监狱接受教育、撰写心得体会,引导干警从理想信念、党性原则、法纪观念、道德修养等方面,深入剖析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思想根源,切实汲取教训、引起警醒、引以为戒,强化纪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意识;通过开展廉政谈话、举行廉洁司法知识测试、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激励干警立足本职岗位,坚守廉洁底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遵守审判纪律的观念得到切实加强。认真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坚决杜绝与案件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不正当交往、违规过问案件、以案谋私、充当诉讼掮客等行为。召开全市法院督察工作会议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解读会议,进一步压实责任,教育引导干警做到应填尽填,推进“三个规定”制度落实落地。
三是活动内容进一步深化,教育成果更加明显。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推进为民司法、阳光司法和作风建设。通过制定规范干警“八小时外”行为规定,进一步规范干警社会交往,提升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健全完善廉政教育、审判权运行、队伍管理、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通过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管长远,实现对法院干警业内业外全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会议强调
全市法院要把警示教育作为严明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抓手,作为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创新教育载体,不断丰富教育形式,积极构建警示教育常态化新格局,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向纵深发展,为现代化苏州法院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把以案明纪融入日常教育。开展警示教育是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的必然要求。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在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加强经常性法纪教育,重点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不断增强干警纪律意识。要把典型案例当作以案说法的重要“活教材”,为干警树起正道直行的“警示牌”。突出警示教育的经常性、严肃性、精准性,把警示教育融入加强干部监督全过程、各方面。要常态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切实纠正错误认知和思想偏差。
二是把以案促治融入日常管理。警示教育是一项具有全局性、系统性的工作,贯通教育警示、监督检查、整改治理各个环节。要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发挥以点带面、标本兼治的作用。要更好履行主体责任,抓紧抓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要聚焦全市法院系统普遍性、高发性问题, 把以案明纪与以案促治贯通起来,找准症结切中要害,精准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症结、普遍性问题,针对问题全面整改,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充分发挥出来。要聚焦立案、审判、执行过程中群众反应强烈、严重影响公正效率的司法顽疾,持续深化排查整治,促进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要注重抓好规范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的落实,着力提升警示教育治本功效。
三是把严管厚爱融入日常监督。警示教育在净化政治生态和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中起着关键作用,能够不断汇聚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正能量。要按照人员性质和岗位设置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既扩大教育覆盖面,抓好全体干警的教育,又突出重点、精准施教,抓好重要环节、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要高度重视对年轻干警、聘用制人员、退休人员等的教育提醒和监督管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坚持思想教育与监督管理相结合、道德修养与行为规范相结合、自我约束与组织监督相结合的要求,不断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使教育入情入理、入脑入心。要树立惩防并举、系统施治的理念,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要推动各项监督有效贯通形成合力,有机贯通政治督察、审务督察、政务督察,以全方位、强有力的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会上,苏州中院执行局,太仓市人民法院、昆山市人民法院、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各单位(部门)开展警示教育相关情况作交流发言。
苏州中院全体院领导,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苏州中院各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人民法院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来源: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